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社会危害性有限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货值小、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小微企业 。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一个小超市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近年来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立法 、即使合法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司法、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处罚从不是目的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2022年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