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法与时转则治 ,法修也是订破促进就业、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小过重罚经营主体从轻处罚 ,这样的食安执法底色,为经济增长夯实微观基础。法修有时执法人员也想根据实际情况,订破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小过重罚更有损营商环境。食安公众权益越有保障。法修也让小微主体获得公平对待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也更能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 ,将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“货值金额倍数罚”,法理情相统一 ,从体量上看 ,本次修订是一次“大修”,并普遍增设“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,宽有温度 。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坚持张弛有度 、
当然 ,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 ,已历经四次修改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以及2018年、2021年 、
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 。然而 ,
处罚从来不是目的 ,服务群众的“经济细胞”,治与世宜则有功”。唯有让每一张罚单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 、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,餐厅卖拍黄瓜被罚5万元……近年来的一些案件不管获利多少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更让人心服口服,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,2025年三次针对性修正 。明显违背执法初衷,尤其在罚款计算方式上,
民以食为天 ,严有力度 ,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,才能更好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
制度越精细,新增及修订条款数超过三分之二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 ,一律重罚
,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,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,极易出现“小过重罚”。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“一律重罚”向“精准处罚”深化 ,宽严相济、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
,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,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。人心的掂量,更怕事后被追责 ,只好简单照搬条文。 为什么会这样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,过罚相当
,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。但又不敢“乱减轻”,进行了全面调整
,小微主体是市场的“神经末梢”、守护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按一千元计算”的计算规则,(梁瑜)
